多年來,任天堂參與了其合法戰鬥的相當一部分,但是我們有一種感覺可能會三思而後行。紐約的猴子在Nintendo開關上。
當然,任天堂可以做任何自己喜歡的事情,如果它認為它有可能贏得法律案件的機會,那麼它將派遣忍者以最早的機會進行戰鬥。但是,這款特定遊戲的有趣是,它使我們想起了一個以前的法律戰1983年,任天堂和環球活動之間進行了戰鬥。
是的,回想過去,普遍的傷口在後者的新事物上起訴任天堂驢子遊戲,聲稱這是對角色和情節的侵犯的版權金剛。經過為期7天的審判,已故法官羅伯特·W·尼斯特(Robert W. Sweet)確定,環球影業在金剛沒有商標,認為該公司本身已證明在對RKO將軍的上一項法院案件中,該公司本身已證明IP在公共領域中處於公共領域。此外,他說,消費者不太可能真正將金剛和驢子混合在一起。
當時任天堂的辯護律師,已故的約翰·柯比(John Kirby)在案件中的工作中被送給了30,000美元的帆船命名為“驢孔”。你們中的許多人可能已經知道,他的姓氏也被用作長期運行平台系列的靈感柯比。
現在,如果任天堂甚至在開關Eshop上的紐約州猴子孔(Monkey Kong)鑑於它必須在83年經歷的麻煩,它是否想對此特定的遊戲採取法律行動。
當然,這裡的最大區別是任天堂做擁有給大金剛的商標 - 顯然 - 以及“驢孔”和“猴子孔”之間的相似之處,可以說比金孔的相似之處要近得多。另外,遊戲的徽標與Donkey Kong的相似,但是我們不確定有人會看名稱特徵的通用角色模型,並將其誤認為是任天堂著名,可愛的猿猴。
如果任天堂希望在紐約中脫離Eshop的猴子Kong,那麼它可能會大驚小怪,我們衷心懷疑這樣的案件是否會一直在法庭上。不過,看看與83案例的相似之處很有趣,對嗎?
您如何看待這個新的“猴子孔”遊戲?您認為它將保留在Eshop上,還是它的天數?在下面的評論下,讓我們知道您的想法。